中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我国对锅炉烟气中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_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。
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 45.5mw(65T/H)
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、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。
使用甘蔗渣、锯末、稻壳、树皮等燃料的锅炉,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_允许排放浓度执行。
1 、标装状态
锅炉烟气在温度为 273k ,压力为 101325pa 时的状态,简称“标态”。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。
2 、烟尘初始排放浓度
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。
3 、烟尘排放浓度
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。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,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。
4 、自然通风锅炉
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、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,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,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。采用自然通风方式,不用鼓、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,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。
5 、收到基灰分
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,测定的灰分含量,亦称“应用基灰分”,用“ Aar ”表示。
6 、过量空气系数
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,用“ a ”表示。
锅炉烟尘_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
燃煤锅炉 |
锅炉类别 |
适用区域 |
烟尘排放浓度( mg/m3 ) I 时段 |
烟尘排放浓度( mg/m3 ) II 时段 |
烟气黑度(林格曼黑度,级) |
自然通风锅炉 0.7mw 1t/h |
一类区 二、三类区 |
100 150 |
80 120 |
1 |
|
其它锅炉 |
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|
100 250 350 |
80 200 250 |
1 |
|
燃油锅炉 |
轻柴油、煤油 |
一类区 二、三类区 |
80 100 |
80 100 |
1 |
其它燃料油 |
一类区 二、三类区 |
100 200 |
80 150 |
1 |
|
|
燃气锅炉 |
全部区域 |
50 |
50 |
1 |
注:一类区禁止新建以重油、渣油为燃料的锅炉。